模特须知
自愿申请为原则的基础上,经审核录取成为中山摄影之友模特的模特人员,在参与中山摄影之友组织的各种拍摄活动,以及在其管理的网站www.zsphoto.org上发布资料用作个人宣传等,必须按照中山摄影之友模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关于活动 1、模特接到中山摄影之友(以下简称ZSPHOTO)发出的外拍活动邀请后,可愿决定是否接受邀请。模特决定接受摄影邀请的,ZSPHOTO不得另行邀请他人取代。 2、应邀模特不得随便缺席活动,若临时不能出席,应当在拍摄活动举行前48小时内通知ZSPHOTO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取消本次活动邀请资格,ZSPHOTO可另行邀请他人。 3、模特在参加ZSPHOTO举办的拍摄活动期间,不得私自与拍摄人员互留联系方式,否则ZSPHOTO有权停止该模特参加往后的拍摄活动。 二、关于肖像权 1、模特在接受拍摄邀请后,即被视为允许参与该次活动的任何拍摄人员对其进行拍摄,拍摄人员不构成对模特肖像权的侵犯,模特可提前声明拒绝某特定的人士对其进行拍摄。 2、ZSPHOTO未经模特本人同意不得将拍摄活动中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模特在拍摄活动中的作品一旦公布在ZSPHOTO网站或其他非商业性网站上,各网站或网站的浏览者均可进行评比或讨论。 3、模特必需同意摄影活动中的被拍摄作品其著作权及底片或源文件归拍摄人员所有,模特不得要求删除摄影作品。如拍摄人员要将该拍摄作品用于商业性用途的,不论该行为是否有偿,必须通过ZSPHOTO网站内管理人员与该模特协商后才能进行。 三、关于报酬 1、模特应邀参加ZSPHOTO开展的拍摄活动过程中,模特及ZSPHOTO双方均无责任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2、模特参与ZSPHOTO在举行拍摄活动期间所组织的娱乐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餐饮、交通等)均由ZSPHOTO支付。 3、如ZSPHOTO举行的该次拍摄活动中有赞助商或有利益收入的,模特也会得到相应的酬劳。 中山摄影之友